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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鹏辉律师法学理论扎实,执业信念坚定,追求公平正义,服务于弱势群体。从二零零八年开始,谢鹏辉律师先后就职于多家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,专注代理城市房屋拆迁及城中村改造、农村房屋拆迁、公司企业厂房拆迁、经营性商铺拆迁、土地征收及重大行政诉讼纠纷等相关案件。谢律师十二年来,办理了数百件全国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,常年潜心研究高效快捷的法律维权途径,切实提高了征地拆迁补偿数额,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。在数十年的职业生涯中,谢鹏辉律师在其代理的案件中,表现出了高水准的业务能力,并凭借其正直可靠的个人品德,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肯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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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补偿选择安置房,签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

信息来源:Chinese websites | 发布时间:2021年08月26日

现实生活中,一些拆迁户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,入住拆迁补偿安置房,可到手的安置房却因地段、质量、交房延期等让人后悔不迭。
下面就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讲解拆迁补偿选的安置房,签协议时的注意事项。

1、注意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
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,具有法人资格,否则协议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、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。比如拆迁指挥部、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,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,拆迁一结束就撤了,找都找不着,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。
2、拆迁协议中明确安置房的具体情况
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,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:(1)订立协议的主体;(2)被拆除房屋的位置、性质、建筑面积;(3)补偿安置方式;(4)货币补偿金额;(5)搬迁期限;(6)违约责任;(7)争议的处理;(8)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实践中,很多地方都奉行“先拆后建”,在大规模拆迁中,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,使得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约定并不明确,严重降低了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水平。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,协议应该写明所调换房屋的价款、坐落、朝向、结构、用途、面积、层次、交付日期等,如果审完协议发现对安置房的约定不够明确,交付日期不够具体,不要轻易签协议,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,以免出现久久不能回迁的情况。
3、注意审查协议是否有对自己不利的因素
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,有不公平的条款。举个例子,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,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,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,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,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,几千万甚至上亿,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。
4、质量不好的房屋拒绝入住
建设拆迁安置房,实践中不乏“豆腐渣工程”,房屋质量无法保证,有的在入住之前发现有裂缝,有的是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出现漏水情况,使业主既委屈又气愤。安置房交付使用前,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消防、建设、国土、规划、房产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。如果怀疑拆迁安置房有质量问题,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,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。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,可以拒绝入住,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。
在房屋拆迁中除了拆迁补偿协议中会有陷阱之外,没想到签完补偿协议之后,拆迁安置房也存在很大的陷阱。
5、违约不交房的应对方式
现实生活中曾出现过拆迁方违约导致拆迁户长达7年不能回迁的情况,说好的安置房,遥遥无期,区区周转费无法弥补被拆迁人的损失。针对这种情况。首先,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,要重视违约责任,并且要明确约定在协议里,如果拆迁人不能履行协议,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。其次,如果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,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交付日期,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履行。《行政诉讼法》第十二条规定:人民法院受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: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、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、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、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。因此,协议的履行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。在拆迁方未按照协议履行、无履行能力的时候,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挽回损失。